空氣凈化器國標修訂已形成草案稿
發表時間:2014-07-28 18:49:00
由于標準缺失,空氣凈化器市場亂象頻出,時常出現產品某些數據虛標或不標的情況。針對這一現象,質檢總局新聞發言人陳熙同表示,國家標準委已于前期啟動了對現有《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目前已經形成草案稿,正在組織進行多方實驗驗證和對比分析。標準修訂稿成熟后,國家標準委將盡快予以批準發布。
據介紹,我國從2005年開始,制定發布了一系列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這些標準涉及到空氣凈化器的電器安全、性能和售后三方面的要求。在性能上,國標把空氣凈化器凈化的污染物對象分為固態污染物(顆粒物類)、氣態污染物(甲醛、甲苯等)、微生物污染物(細菌類),PM2.5就屬于固態污染物的一種。 2008年發布的《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規范了空氣凈化器去除固態污染物和氣態污染物的凈化效能、潔凈空氣量、凈化壽命等基本技術指標和檢測方法。
陳熙同說,為了完善針對不同特征污染物的產品技術指標、細化實驗方法,便于消費者理解,新標準中,增加適用面積和空氣潔凈量的折算方法,同時完善了產品標注要求。